讀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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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我第一次聽到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電子書的時候,著實地爽了一下,太屌了,聽起來就是很環保的行為。尤其是經歷過幾次搬家以後,幾大箱的書總是最讓人頭痛的部份。

結果我買了幾次電子書?一次,就一次。我發誓再也不會有下一次了。

用螢幕看書,用滑鼠翻頁,不但沒有為我帶來便利,反而把讀書最基本的樂趣都殺光了。

照片裡的場景是1月5日下午,元旦連假才剛過,地上的空酒瓶還沒去退,我在前廳藉著足夠的自然光,喝著熱呼呼的咖啡,聞著冷空氣的味道,讀著Jumbo寄來的攝影書。

一本超過500頁的原文書,時不時我得翻字典查單字,時不時我得起身在廳內踱步思考,也許拿起相機比畫二下,或是端著咖啡發呆幾秒鐘,然後莫名地跟書對話。喔,別忘了那個用手指沾口水翻頁的畫面。猛一回神,發現得去學校接寶爺下課,隨手拿了一張相片當成書籤.........

這是讀紙本書的樂趣。
如果,能拿在手上的才能叫做相片,
那麼沒印在紙上的,都不算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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