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音樂而已,有多難?

答案是很難。而且越來越難。

早年因為智慧財產的觀念開始萌芽,在公開場合播放cd就被視為是種侵犯,甚至慢慢在廣播裡都無法聽到完整的曲子,主持人必須用一堆屁話把好好的歌切割得亂七八糟。我們必須被迫躲在家裡上網聽音樂,或是用耳機跟手機來封鎖那些美妙的旋律,看起來音樂仍然無所不在,實際上獨樂樂的爽度有多少,大家心知肚明。


這還不打緊,現在這個年頭你打算眾眾樂一番,要看音樂人現場演出,已經變成一種奢侈的渴望,那種奢侈還不單單是錢而已。Live music快要無處棲身,『走唱』『駐唱』這類名詞可能已經快要消逝了。

好吧,如果你夠幸運,夠預算,夠閒,你還是可以飛去北京,在鳥巢裡九萬人陪你跟萬芳一起唱新不了情。可惜的是,萬芳不是每天都有空唱。你突然有天被老闆罵,客戶整,老婆嫌,想找個地方跟大家一起聽聽歌,調整一下心情,不好意思,現在不容易了。千萬不要以為Lady Gaga上個月才來過,台灣就是春城無處不飛花的音樂之地,成名歌手、國外巨星開唱永遠是錦上添花而已,滿足不了我們小老百姓對音樂的渴望與需求。

以前不是這樣的!我的年代要聽live太簡單了!在電視新聞跟報紙一天到晚說台灣是開發中國家的那個年代裡,live house遍地都是,再親民不過了,你可以花一份火腿蛋炒飯的錢(還附紅茶或咖啡呢)去西餐廳裡看到羅大佑彈鋼琴,賴聲川吹藍調口琴。你也可以只買一瓶啤酒就讓陳昇伍佰在台上唱到滿身濕透,或是算準場次以後,你就能整死張宇在同一個晚上唱六到八次一樣的歌,而且還是你點唱的。更早一點的年代,爸爸領獎金都還會帶著我去聽張菲、豬哥亮話唬爛,看一堆的歌星帶著舞群華麗演出,也不是什麼難事。曾幾何時,你能說出在地車程30分鐘內三個有live的去處?

長大以後因為工作的關係,我知道法令很多,很模糊,甚至沒有合法的空間,因為按法說法,要通過重重關卡讓現場音樂演出一點問題都沒有,幾近不可能的任務。從所在地是否合乎都市規劃理念,到建材選擇,空間設計,營業項目,消防法規....光用想的,就知道這生意做不了了。大多時候政府睜一支眼閉一支眼,不出事就好,業者當然拼一把。說無奈很無奈,就算想合法都很難,可惜我們選的民意代表怎麼修法也修不到這份上。

又要選舉了,『文創產業』『文化軟實力』等等的名詞又開始出現在政客的嘴裡,其實很諷刺。當大家為了什麼超級巨星來台開唱而歡呼的時候,看起來台灣是照顧到了音樂,上流的那種,看起來關心到了音樂,出人頭地的那種。就像是大家跟著王建民投一休四,總是忘了那些少棒沒錢出國的小新聞。本末倒置...

如果一定要出片,一定要背後有公司撐著的才叫音樂
如果一定國際級的咖,或是學校沒教的日語韓語才叫音樂
如果一定要進得廳堂,包下巨蛋、運動場的才叫音樂
那未來台灣會沒有音樂。

我們正殘酷地刨地挖根,努力地把台灣音樂最原始孕育的地方剷平。有權力的人,挖的最快,效率最高。當他們用掃蕩這種名詞來做為平息意外的唯一手段時,恨不得要把所有的污名冠上去,總是忘記了最無辜的音樂本身,忘了所有珍惜舞台的樂手,忘了所有寄情於台上音樂的客人。

Jimi Hendrix說過,When the power of love overcomes the love of power, the world will know peace. 你以為我們在幹嘛?我們散播歡樂散播愛的能力,絕對不輸給神父或牧師。
 
Vivian常問我,怎麼都不帶她去live house,因為媽咪都說她是在那裡被胎教的啊。

我無言以對。

今天是七夕情人節,我不太夠資格說自己是音樂人,但我應該比大多數人了解那個小圈子。事實上我跟老婆的介紹人就是一支麥克風,跟整晚的音樂....。餐廳也好,舞廳也好,根本不需要政府來告訴我們哪些地方不能表演音樂,我只知道當鼓點一起,吉他刷下,永遠會有人在台下鼓掌挺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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