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業化?

我記得有一年美國音樂獎某獎項請來Aerosmith頒獎,因為幽了某搖滾團體一默,引發軒然大波。
我也記得有一年,Eric Clapton為某歌手演唱會站台,讓一卡車的樂評公開嗆聲艾老自貶身價。
我更記得那一年台灣金曲獎後,某某天王製作說,如果你的唱片大賣錢,那一定不會得獎,因為賣得好在台灣是種原罪,那表示你談不上是藝術。

我不想去討論商業化的定義,但是我不敢不尊重商業化的存在價值。
我不想否認懷抱理想有多重要,但是我更懷疑用理想二個字拉遠與群眾距離的人。
我可以不喜歡滿腦子錢錢錢的人,但是我更痛恨用理想當成行銷說詞的那些偽君子。

Billy Joel說得好,藝術家也得先吃飽,吃飽以後談理想可以比較有力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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